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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恒注解六爻经典,麻衣道《火珠林》(33)

更新时间:2018-11-11 来源:刘恒老师 浏览:185次

刘恒注解六爻经典,麻衣道《火珠林》(33
译注者:刘恒(原创六爻译注,请勿抄袭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)
《火珠林》《易冒》《易林补遗》《增删卜易》《卜筮正宗》此五本六爻经典,为后学之必备典藏,各有所长,不可偏废。《火珠林》成书年代当在唐末宋初,刘恒注解的《火珠林》为清刊印本,传为麻衣道所著
《火珠林》提出了“卦定根源,六亲为主”,继承了京房易的理论,又为后来六爻卜筮的传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后人称这种筮法为“火珠林”法。刘恒老师主张用旺相休囚与十二长生定纳甲格局,正五行生克定吉凶,六亲征义以用事,进一步完善了六爻占筮体系,为近代卜筮之开宗明义。

刘恒注解六爻火珠林
 
刘恒老师注解《火珠林》
41.占疾病
凡占疾病,应药世身;
若坐墓鬼,病主昏沉。
旧注云:封有三墓:宫基、鬼墓,以世为身,忌生鬼爻。本宫墓鬼得之者,主自身合灾,暴病未可,久病必死。
以应为药,忌坐鬼爻,旺相凶。本宫墓鬼得之,主无药,服药不效,大怕申酉爻持世,占病重大忌,木爻独发,鬼爻旺相、伏世下,旺又动克世。
 
刘恒注解:占测疾病,本为中医所长,虽医易同源,易重社会伦理规仪,医重五藏六腑安和,以有限之占卦去应对浩瀚之中医学理,无异于傻狗撵飞禽,缘木求鱼尔。勿以彼之短逞彼之长,是什么就做什么。
凡占病以官鬼为病,兄弟为药,但要官鬼爻应吉方可免灾,兄弟爻应吉则可有药,妻财为后天将养。以下为占病之一,妻财爻应凶则诸湿肿满,兄弟爻独发而应凶者,诸风掉眩,子孙爻应凶则诸痛痒疮,父母爻应凶则诸寒收引,官鬼爻应凶则喘咳痰血。官鬼爻应凶者,则大限将到。
 
或问:卦有三墓,何谓三墓?答曰:如天风姤卦,旁爻丑持世,乾宫属金墓在丑,此是宫墓。如中孚封,世持辛未,艮官属土,以寅木为鬼,木墓在未,此是鬼墓。如泰卦,甲辰持世,坤宫属土,以亥水为财,水墓在辰,此是财墓。问:何谓得之?曰:得之者,世爻上逢之也。世为我身也,凡墓爻故主自身合灾也。暴病未可者,墓滞也,故未可。久病必死者,病久气衰,而又入墓,岂得不死?
又问:何不言财墓?曰:财墓吉兆,故以财言之,若占妇人,逢此须大忌。
又问:鬼爻旺相伏世下何也?曰:世为我身,鬼伏世下,是病随我,所以忌之。
 
刘恒注解:或问吗,墓者决绝也,墓即阴阳离绝,无形之魂与有形肉体剥离,称作墓,这是人生历程十二节律(又称十二长生)之一,是人体阴阳分离之时,此后临“绝”绝者回复也,也就是一阳回复,少阳重回有形之肉身,“胎”者形也,即有形肉身成型,“养”者能也,即阳气增长,以聚元气。兄弟爻为我之生命过程,如临“墓”关,则是人死后三天之内,这三天无形之魂从有形之肉身剥离,佛称此为活龟剥壳,之后七到四十九天不等为“胎”期,肉身轮回,积蓄坐胎成型。切莫听信俗师以“墓”为坟墓,这个墓指的是有形有情万物阴阳剥离之时,万不可望文生义。文化要传承,后代要学习!
又问,久病父母爻凶则必死,新病官鬼爻凶则必亡。死为阴,亡为阳,死为肉身生化作用结束,亡(亡通墓)为阴阳离绝,人故去之时先死后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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