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恒注解周易《梅花易数》(24)离卦类象
邵雍先师观梅占测以应世事,后世为《梅花易数》之学。此法占卦灵活机变,但总不离阴阳、五行、八卦之法度。近代易经学者刘恒以正解八卦易理为体,周解易卦组合为用,开近代象数派与易理派之先河,继往圣之遗志,立后世之慧明。
《梅花易数》占卦以物象起卦与数字起卦取用,节气五行当旺为尺度,八卦生克作用应吉凶,八卦万物类象为占测之方,占取远近得失,人事变化。
刘恒注解周易《梅花易数》学:象数易理篇之三
刘恒修订八卦万物属类
离卦属火数九
离爲火,火山旅,火风鼎,火水末济
山水蒙,风水涣,天水讼,天火同人
地利:太阳、电、虹、霓、霞。
天文:南方、热盛之地、窖灶、炉冶之所、刚燥厥地、其空中陽。
人物:中女、文人、有礼、洞彻、大势力。
人事:文画之所、聪明才学、相行礼让、文明。
身段:目、心、小肠、上焦。
时序:夏天、巳午未月、子午寅申年、寅卯辰巳午日。
静物:火热、表达、文、调子、礼仪、彩衣、轻散枯燥之物、红色发散。
动物:雉、羽类。
屋舍:南舍之居、陽明之宅、明窗、虚室。
家宅:、明礼、冬占不安、克体主旧宅。
饮食:鱼肉、焦糊味、烧炙之物、干脯之体、烤肉。
婚姻:幸福、利中女之婚、夏占可成、冬占两可。
生产:易生、产中女、冬占据损、坐宜向南。
求名:驰名、宜北方之职、文官之任、宜决策之职。
求利:有财宜北方求、有文书之财、冬占两可。
谋旺:可以谋旺、宜文书之事。
交易:可成、宜有文书之交易。
出行:可行、宜向北方、就文书之行、冬占不宜行。
谒见:可见北方人、冬占不顺、秋见文书考案之士。
官讼:公正、有礼、辞讼明辨。
疾病:目疾、心疾、上焦暖病、夏占伏暑、时疫、血疾。
坟墓:南向之幕、平洋之所、陽穴。夏占出文人、冬占不定。
姓字:徵音、立人旁士姓氏、行位三二七。
数目:九
方道:南。
五色:赤、紫、红。
五味: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