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时间: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

刘恒注解周易《梅花易数》(73)占断总诀篇之四

更新时间:2019-02-15 来源:刘恒老师 浏览:155次

刘恒注解周易《梅花易数》(73)占断总诀篇之四
邵雍先师观梅占测以应世事,后世为《梅花易数》之学。此法占卦灵活机变,但总不离阴阳、五行、八卦之法度。近代易经学者刘恒以正解八卦易理为体,周解易卦组合为用,开近代象数派与易理派之先河,继往圣之遗志,立后世之慧明。
《梅花易数》占卦以物象起卦与数字起卦取用,节气五行当旺为尺度,八卦生克作用应吉凶,八卦万物类象为占测之方,占取远近得失,人事变化。

刘恒注解周易《梅花易数》(73)占断总诀篇之四
 
断占总诀篇之四
论事十大应(论日辰秘文)
一行:问官事,属木,旺木有文书;属火,有官司;财金,财有至。有客至问病,木火趋热,金水涵养。
刘恒注解:占问之时行走,行走五行属木,行走为木旺,木旺生火,火为目的;官司属金,非秋令占此为旺火克金,所以应官司破财,如秋占则有财。有客人至而问病,木火性人,木旺火盛,宜金水就之。
 
二立:官司不发,木土无金,大小口舌,病不凶。财水土,有贵人至,文书倡议。
刘恒注解:占问之时站立,静者为金。秋占不利,为官司口舌之争;春夏占官司不发,病者不凶,得木火之财,有贵人将至,或文书显达。
 
三坐:问官司,有讼不成。主财属火,主和劝。金败财,木得财。病秋月,又有犯木神,有祸不凶。
刘恒注解:占问之时坐待,坐待五行属火。秋冬占得火之财,如问官司,有讼事则赢;如春占木上得财,金上败财,有祸事不凶;秋占则病,得木则愈。
 
四卧:问官司侧睡者,欲起必作,主陰人事。金有财,火事发破财。土水无财难就。土木有财。
刘恒注解:占问之时横卧,横卧者属水。冬占不利,问官司则有讼事又起,主有平民之事;夏占遇火为破财,长夏占问遇土,有财难就;冬占不忌土木,东方得财。
 
五担:官司阴人而起,与土性人成口舌。问信见水土得财。金木客至。病有犯,四肢綦重不能起。
刘恒注解:占问之时负荷担担为土,长夏占问官司,因阴人起讼事,与土形人有口舌之争,见水形人而得财;长夏占病,病人四肢繁重而不能起。

刘恒注解周易《梅花易数》(26)兑卦类象
刘恒注解周易《梅花易数》(20)坤卦类象
刘恒注解周易《梅花易数》(16)论风觉鸟占
刘恒注解周易《梅花易数》(12)少年喜色占
刘恒注解周易《梅花易数》(9)动静占